官司胜诉了对方没有财产怎么执行啊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后,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别人可以代为履行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以劳务的方式予以偿还。如果有其它财产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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