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官晋爵,提升等级。官员离休以后,清政府会依照官员在任情况下的表现给与奖励性加官,以保障其可以享有更快的离休待遇。这类待遇一般是给官员加称号,普遍的是加太子少保衔、太子少保衔等。晚清名臣丁宝桢去世后就被追赠太子太保,市井传闻他是名菜“宫保鸡丁”的取名者。殊不知,加衔仅有三品以上官员才有的待遇,别的官员假如瞒报人体病症没退或是赖在任上的还需要降权处罚。
2.恩荫子孙子孙后代。清代恩荫制度明文规定:“国初旧制,官员或考满、或逾恩诏,列任三年而勤时者,皆官其子孙后代以世其禄。”换句话说,只需官员在任内调查表现不错,三年以内年终考评都勤恳有考试成绩的,退休后后代子孙可以得到相对应等级和官职。
3.正一品官员(正部级高干)退休后,他的孩子享有的是正五品官员(等同于市委镇长等级)的待遇。最少的是:正七品官员(县委书记,镇长正处级,与此同时这类待遇也包含县教育局厅长等)及下列退休后,他的孩子将得到低等职位(等同于城镇公司办公室办事员)。小孙子之后,等级和待遇再度下降。
1.依照标准工资和等级给退休养老金。官员离休后将依照等级给与不一样的退休养老金,而这种退休养老金的几个与官员在任情况下的薪水挂勾。清政府依照主要表现要求官员的俸禄规范,分成食全俸、半俸、和不俸三种。清政府要求:“凡重臣引年求退,以原品致仕者,俱准给与全傣。”这儿的重臣指的是三品以上的大员,仅有三品以上的官员退休后还能再次拿薪水用餐。
三品下列官员退休后可以把一半薪水,但假如官员被责令撤职或是被处罚的便会没有退休养老金,即不俸。有时清政府也推行四分之一俸禄规章制度,即官员退休后可以再次享有一切正常薪水的四分之一,但这样的事情相对而言较少一些。
2.皇上恩惠赏给财产。皇上会经常性的给离休官员赐予金银、貂皮、布帛、田地、古诗词等物件。顺治三十六年,重臣赵良栋重病,圣祖皇上“特赐山参、鹿尾、驰示存问。”光绪年间致仕官员李星沅去世后“赐金治丧,存问其母。”除此之外,清政府还对离休回家了的重臣缓解地方税,也是依照官员的等级免减。例如:一品官员每月可以免粮三十石。
除开主要的政冶待遇和经济发展待遇外,也有独特待遇。顺治五年要求:一品大员去世后,封赐予号,并对其子孙后代三代开展册封,另一半妻子也开展赐予,别的等级的官员依照下降的待遇开展封赐。清朝官员尽管早已离休,但皇上会常常懿旨召入宫中开展赐予,如乾隆皇帝八十岁寿辰时在宫里大摆“千叟宴”,年龄八十以上的老臣都能进宫赴约接纳册封。殊不知,清代官员离休的丰厚待遇并无法让贪污腐败停步,诸多权利反倒滋生了官员的腐坏。因而,在任处时官员们都大张旗鼓掠夺,损公肥私,“三年清县令,十万雪花银”恰好是她们贪欲腐坏的切身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