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00万元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大概是13800元,100万标的的诉讼费数额为=100×0.9% 4,800元=13800元。
财产类民事纠纷的收费标准都是根据诉讼标的额收取的,计费依据是: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 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