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交纳诉讼费,由原告方先行垫付,可以诉讼请求中写明由被告承担,之后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根据案由及诉讼金额计算。民事诉讼律师费用应按照如下标准收取
(一)律师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2、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2)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3)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
(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
(5)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
(6)10000000元以上2%—1%。
(二)律师办理二审民事诉讼案件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律师办理再审(申诉)民事诉讼案件
1、未曾代理
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