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的宅基地所有权的归属,要看坐落在什么地方,不同的地方,所有权的归属也不同,但从理论上讲,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是归个人所有。
我国的土地只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没有第三种土地。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占有的宅基地,无论是祖传的,还是依法取得的,都只是一种使用权,而且是随着房屋的存在才拥有的使用权。土地公有制,这是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并不是谁占有就归谁。
所不同的是:如果这个宅基地在城市,或者在依法划拨归国家所有的土地上,那这个宅基地就属于国家管辖,所有权也是国家的。如果这个宅基地在农村管辖的土地上,这个所有权就归所在村集体所有。祖传的宅基地如果有房屋存在,我们能继承的也就是房屋,地随房屋走,只要有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随着这所房屋长期存在,怎么也不能把房子搬到空中去吧。
如果房子不在了,通过正当审批,在不影响统一规划情况下,个人也只能优先得到使用,其他的问题没有特殊说法,不可能说这个宅基地是个人祖传的,谁要使用必须经过我个人同意。这是从理论上讲的。在现实当中也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农村也有许多把旧房子扒掉后,自己家长期占有,种树或者种地,这就要看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了。
在农村可能一家好几代人都生活在一个地方,宅基地一直从祖辈传下来,宅基地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的思想在一些村民的心里根深蒂固,然而宅基地的所有权真的归村民个人吗?
【宅地基土地性质】
1.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由村集体组织根据村民的居住需要分配给村民,可以理解为一种“福利性土地”,所以虽然是“祖传的宅基地”,但是村民只有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人
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是村集体组织成员或是其他规定的身份。
注意:所以如果村民的子女转为城市户口,那么就不再拥有使用宅基地的资格,在宅基地上房屋自然倒塌后,将由村集体组织收回另行分配。
(2)宅基地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也就是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符合标准的宅基地看,超出数量的宅基地在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