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遗嘱库立了遗嘱,之后在家里又写了一份,请问最后哪份更具法律意义以哪份为主?

如题所述

如果两份都符合法定形式都合法有效的话,那以时间先后顺序,在后的遗嘱视为把前面的遗嘱修改了,以在后的遗嘱为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实施后,不存在公证效力优先了,只以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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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5
如果两份遗嘱都经过了公证,两份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两份遗嘱内容上有冲突,以后一份遗嘱为主。
如果后一份遗嘱没有公证,则执行前一份遗嘱。
第2个回答  2020-12-25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变更”包括“补充”“部分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第3个回答  2020-12-25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4个回答  2020-12-25
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为主,但是有从相关数据显示自己在家写的遗嘱,60%以上法庭为无效,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很有可能是中华遗嘱库的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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