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贷共同还款人可以取消吗

如题所述

您好,离婚了房贷共同还款人是否可以取消需要经过债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
在离婚过程中,对剩余贷款由谁承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债务进行转移,但需要债权人也就是银行同意下,该债务才能转移至受让人。若银行不同意,该房贷不能转移。当然,如果房屋归了对方,在向银行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再追偿。
由于你和你老公共同为债务人,银行方面为了保护债权方和抵押方的利益,不会随意更改抵押文件的原始材料,而且在无法取得双方的证明材料时,仅由一方提出还款人变更要求,银行同样不会接受。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和他的名字,那么你们要先一起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手续,然后一起带新房产证和贷款协议到银行办理还款人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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