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丈夫给妻子打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婚姻内丈夫给妻子打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个钱是妻子自己私人财产,这个钱需要归还。这个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应该把欠条保存好。

我们好多人结婚前,都喜欢给自己买房子,写自己名字,就是担心婚后,发生争议。

我们经常说大难临头各自飞,其实婚姻也是这样,当遇到困难时,我们第一个想到就是离婚,不去帮助对方承担责任。

婚姻中我们特别谨慎,丈夫给妻子打欠条,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丈夫花钱没有节制,妻子为了这个家好,管着钱,虽然说结婚后,这些都是共同财产。但是有些时候还是要合理花钱,而不是没有节制。

作为妻子,我们管钱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太严哦,毕竟钱是丈夫赚多一点,把钱用在这个家之外,我们还有把钱用在投资丈夫身上。

比方说丈夫想要创业,我们应该支持,而不是压制丈夫,说创业失败怎么样。人生需要去不断挑战,而不是过着简单一日三餐生活。身边确实有好多人失败了失败是常事,后来他们成功了我们却羡慕,责备丈夫不够努力。

赚钱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求生欲。当我们有理想目标时,要去实现,而不是等待,机会是留给有准备人们。我们要学会给自己机会,即使失败也不后悔。

我们做妻子,不要把钱看太重,应该把健康放到第一位。我反而认为,在婚姻中,用钱没有必要打欠条,夫妻之间没有必要那么生分。

只有舍得花钱,才会赚钱,但我们把钱看太紧时,那些赚钱机会哩我们越来越远。

但是我们个人财产应该分割清楚,只有婚后发生财产,才是共同财产。为了我们共同家,好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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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30
你好,婚内借款出具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在丈夫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妻子可以持有效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返还借款。
虽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和双方的收入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并不排除夫妻之间产生借贷关系的情形。因此,若丈夫在婚内向妻子借款,并出具了欠条,夫妻双方之间成立合法的借贷关系,妻子作为出借方享有要求丈夫返还借款的权利,丈夫作为借款方承担及时返还欠款的义务,这种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并不因夫妻关系而抵消或者消灭,婚内所打欠条是有效的,除非之后妻子明确表示该笔欠款是赠与给丈夫所有,否则妻子有权要求丈夫及时返还借款。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669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671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673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675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676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680条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14
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两个人签字盖章,而且也表明了债权债务的关系,在法律当中就可以正式生效了。
第3个回答  2021-08-14
有。因为婚姻内丈夫给妻子打欠条,是双方的个人意愿,所以具有法律效力。
第4个回答  2021-11-15
借条属于夫妻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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