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重要事务是由居委会决定并实施的吗

如题所述

  不是的,社区重要事务是由居委会、经联社董事会决定并实施的。

  一、社区重要事务是由社区居委会、经联社董事会(以下简称"二委")二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具体包括: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落实和安排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审议或起草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提交的议案;

  3、研究和提出本社区经济发展规划和社区建设规划,制定和执行本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计划;

  4、研究安排财务收支,决定一定数额范围内的财务支出和集体资产处理事项;

  5、研究确定土地征用措施、宅基地审批和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方案;

  6、讨论研究社区干部报酬方案和奖励意见;

  7、研究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居民慰问、救济、奖学金及补助计划等事项;

  8、讨论以社区二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或其他需要商议的事项等。社区配套组织的人事安排,由社区党组织在听取多方意见后提出方案,征得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门和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有关章程和管理权限决定。

  二、社区重大事务是指应提交居民(社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事项。具体包括:

  1、社区集体重大建设项目;

  2、社区集体重大投资、举债和支出;

  3、社区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方案;

  4、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

  5、社区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所需劳务及劳务补贴标准;

  6、社区集体土地征占收入的使用;

  7、社区集体财务收益分配方案;

  8、社区集体企业改制、承包、发包方案;

  9、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0、社区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11、社区范围的筹资、筹劳(一事一议)方案;

  12、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

  13、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草案及全年决算报告;

  14、其他需要票决的社区重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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