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3年研究生毕业,2014年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甲工作,后又参加考试,于2016考入事业单位乙。甲、乙均为同一专业性质,工作调动中间没有时间间断。
请问:
1、前事业单位的2年,算作连续工龄吗?
2、如果是连续工龄,是不是现单位在计算工龄工资的时候,也应该连续计算?
3、在评中级工程师的过程中,要求研究生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可现单位非要认定必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才行,是否合理?
求大神详细解答,并提供一下哪些政策文件支持!谢谢大神!
再补充一个问题:
在原事业单位已经有过1年实习期了,考入现事业单位后(办理的干部调动的手续),还要经历1年实习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