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区间税收竞争刺激经济增长了吗

如题所述

前言
中国分税制下的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 因此地区间的横向税收竞争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 西方国家地区间竞争的策略工具主要是通过立法来调整税率, 而中国地方政府则主要以税收征管强度的调整或者制度外的非合作税制设计为主要手段进行竞争。在中央对地方进行监督的情况下, 缺乏约束标准使地方政府获得博弈的空间。中央集权下上级政府决定竞赛标准, 对下级政府官员设计晋升竞赛, 这种竞赛模式是多层级、逐级淘汰程序, 政治晋升锦标赛激励中国地方官员为争夺晋升位次而展开以招商引资为目的、以税收优惠为手段的税收竞争。随着财政分权制度改革的深入与中央权力的进一步下放, 地区间的税收竞争程度已逐渐超过财税激励允许的范围, 区域间的经济竞争愈演愈烈, 税收优惠一再突破政策法规的底线。
中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异。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形成了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态势, 地区先富带动后富的市场导向的改革政策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改革开放以来,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大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 但也导致地区间的经济差距和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尤其是区域间的差距远远超过区域内部的差距。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各地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利益诉求不同, 表现在税收竞争中则反映出差异化的策略互动, 从而形成分化的均衡税负。在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大环境下, 各地区展开以招商引资为目的、以税收优惠为手段的税收竞争,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参与竞争的诉求, 又是否刺激了地区间的实际经济增长, 都需要理论与实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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