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钧:为了科举作弊,古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干货

如题所述

正所谓有考试的地方就有作弊,即便是以公平公正著称的高考也不例外。从2000年湖南嘉禾爆发恢复高考以来最大的群体舞弊案,到近几年的高科技作弊器材产业链,各种高考舞弊事件层出不穷。去年六月,记者卧底调查了南方某省的高考替考组织,再次将高考舞弊推到大众眼前。同年十一月,“作弊入刑”被加入新的刑法修正案中,组织高考作弊者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因此今明两天的高考,作为新法实施以来首次全国性质的大考,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高考。
且不说本次“史上最严”高考的最终成果如何,单说这种全国性质的考试作弊,在我国却是由来已久。自科举制度从隋代诞生后,平民终于有了一条不用流血就能通往上层阶级的道路,于是便有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进京赶考场景。这个千军万马过的是真正的独木桥。拿清代来说,三年一次的会试在乾隆五十四年只录取了96人,而中国人口已经达到三亿人。正所谓世界上本没有作弊,参加科举的人多了,也就有了作弊。总结起来,科举考试作弊的手法主要是四大类:请托、枪替、夹带和冒籍。
所谓“请托”即通过关系,打通关节,以谋求录取。这是最方便、也最容易成功的方法,一般来说是达官显贵子弟采用的手段,正所谓“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者以情托”。
“请托”之风盛行于唐代,彼时科举制度尚未完善,达官显贵往往凭借权势地位相托,主考官又迫于压力无法拒绝。玄宗时期,主考官达奚珣就忌惮国舅爷杨国忠的压力,录取其子为明经上第;高宗时期,主考官董思恭收受考生的贿赂后,泄露进士策问试题。
“请托”一定伴随着考官的徇私或者舞弊。事件败露后,考官如果上面没有人兜底,下场往往很惨。比如前文提到的董思恭,在事件败露后的三司会审(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联合审判)中初判堂前斩决,后董思恭参与揭发他人戴罪立功改判流放岭南。唐代对参与科举舞弊的考官惩罚较重,对参与舞弊的考生惩罚较轻,最多也仅仅是判三年刑。量刑小则意味着考生的作弊成本小,因此到了晚唐时候,面对“请托”日盛的科举考场,屡试不中的诗人杜荀鹤感叹:“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友在朝中。”
“枪替”顾名思义就是找高手冒名顶替考试,顶替者又名“枪手”或“捉刀人”。此典源于魏武曹操见匈奴使,扮作床头捉刀人,被匈奴使称为真英雄。一般选择“枪替”的考生都是有一定家财、但家财和权势却够不上“请托”的人,自己文章水平不佳,便找文章高手来替考。
“枪替”分两种,一种是“就院假手”,另一种是“全身代名”。所谓“就院假手”就是被替考生和枪手同时入场,试卷上互写对方名字;“全身代名”是被替考生回家休息,枪手入场厮杀。如果“全身代名”者及第,后续一切活动都是让枪手去参加,一直到派官外放时,真身才过去。鉴于科举考试的重要性,优秀的枪手势必会受到市场的追捧,比如晚唐著名诗人温庭筠就是一名“神枪手”,经常一场替八人科考;国民党早期领导人之一的胡汉民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给人当枪手一年就赚了六千两银子。
“夹带”就是将考试资料私藏衣物中带入考场,又称怀挟,是科举考试中最常见的舞弊手段,搜查挟带也是科举关防的主要任务。许多朝代科举规定,士人应举,除允许携带《韵略》之类的韵书进入考场外(那是由于各地方言不同,考诗赋时,供统一韵律之用),其他书籍和与考试有关的文字,一律不准携带进入考场,否则就是怀挟,一旦被搜检到,就会被扶出场屋,遭到处分。
也许是因为信息不透明公开,缺乏一个科举作弊失败经验的交流论坛,尽管科举条制对怀挟的禁令甚严,但仍有铤而走险者乐衷此道,他们一般采取以下几种常见的手段进行怀挟:藏在衣服内,塞在鞋帽里,更有甚者则藏于体内。
冯梦龙在《古今谭概》中写过这样一个故事:万历年间,考官搜查出某个监生将作弊材料用防水的油纸卷紧,用细线绑好藏于肛门之中。搜查的人拉着线头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它拽出来。这个监生推脱是前面一个考生丢弃的。前面的考生辩解到,“假设是我丢弃的,怎么就不偏不倚恰好丢进你的肛门?即便是我丢的,你又为什么恰好把屁股撅那么高来接呢?”可见,考生为了作弊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后来随着检查日趋严格,舞弊的考生便在衣服鞋帽内缝上夹层,把物品缝在夹层内。官府为防止挟带,出台相关政策规定考生的衣服鞋袜统统必须用单层的,皮衣服须去除布面子,毡衣须去除布里子。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胆大的考生索性在衣服上写满密密麻麻的文字。至今故宫博物院还保存着一件写的密密麻麻四书五经的内衣,堪称文物中的一绝。

“冒籍”即假冒籍贯,又称“冒籍跨考”,类似于现在的高考移民。
自宋代起,固定解额制、分区取士制和分省取士制的实施,使各地区有了固定的取中名额,这也就使得教育发达的江南地区考生有了向教育落后的北方及西南边远地区移动的动机,比如唐代诗人白居易就曾经到安徽宣城冒籍科考并及第。
明清时期,冒籍现象尤甚。嘉庆十二年,通政使司副使泰和奏称山西近些年有很多南方学子冒籍科考,很多人还都考中了。嘉庆帝则指出,冒籍科考不仅仅是山西一省,全国多地都有。
晚清名士、“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和晚清状元、民国大实业家张謇都冒籍跨考过。由于“冒籍跨考”过程,知晓内情的不仅仅是考生一家,因此一旦考中,往往也意味着授人把柄。比如张謇本是富农家庭,因其父主导一场冒籍跨考,遭遇周围邻里敲诈勒索,短短五年间,张家就从一个富农家庭沦为欠债一千多两的贫农。
面对层出不穷的科举舞弊案,历代官府也下了很多功夫,无论是严刑峻法还是加强检查,但从结果来看还是不能在根本上解决考生舞弊现象。
比如,唐代出现的糊名制度,是现代试卷封存阅卷的雏形,所有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全都糊上,待评定结束再开启。这个制度是好的,但是依然挡不住在试卷上做记号以及专门辨认字迹的考官。
再比如,宋代出现了现代准考证的雏形—“浮票”,但由于不能制作画像,“浮票”上也仅仅是用几个字粗略地描述考生身高及胡须式样,依然很难防止身材胡须相似的考生顶替。
当然,官府反作弊的高招也是有的,比如考生考前统一沐浴,之后换上准备好的试服。这样就能防止考生夹带的情况发生。但对于贿赂考官或者科举流程中的工作人员,替换试卷、提前买题等形式的舞弊手段,官方还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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