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数量单位是千克和个,但是增值税发票上的数量单位只有“个“。出口退税系统中提示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该商品的计量单位与报关单该商品第一计量单位不符,则应按报关单计量单位折算进货数量。例如:报关单法定数量为314.1千克,另一个数量为654个,增值税发票开具的也是654个。按照法定单位千克要怎么折算进货数量,折算出来的进货数量应该是多少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