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工伤依照什么法律

如题所述

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
2.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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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2

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如果不知道电话,拨打114查询。

第2个回答  2015-10-30
  你的问题涉及《老工伤》的概念,请参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ax3ocuKscyRcrCLImXCBYTTRBvbhbfXeWtEyMle3ttYQgAvUtvXzFwQellvbSGi4-h-GpH-ilddyH_5viapsCK】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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