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主办是二十一级至十五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相当于副厅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在职位的序列上,两个规定结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两类公务员建立了各自的、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两个规定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1、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2、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3、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4、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5、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6、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7、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8、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9、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0、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1、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