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业银行的简介

如题所述

乐山市商业银行是在原乐山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并逐步发展起来的。1992年9月,乐山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成立,对全市城市信用社实行领导、管理、服务,是辖内城市信用社的主管部门。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和乐山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资金实力的逐步增强,乐山市被列入全国第四批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地级市城市之一。1997年2月,乐山城市合作银行成立,继续对全市其他城市信用社实行“行管社”的体制。1998年5月,正式更名为乐山市商业银行。
成立以来,乐山市商业银行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服务中小企业,助推地方经济”的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建设,大力助推“情系乐山乐水,服务万家百姓”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快速发展。
自2003年起,乐山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存贷款规模年均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速度,并连续9年盈利,各项监管指标持续得到改善,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并优于监管要求。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社会各界提供信贷支持500多亿元,涵盖了制造、建筑、交通、旅游、化工、电力、文教、纺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及小企业、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业务品种从单纯的存、贷、结算发展到拥有公司、个人贷款、贴现、承兑、保函等多种信贷工具,银行卡、代收代付、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自助银行等结算品种以及较先进的银行综合业务系统。
截至2011年9月30日,乐山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达165021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56385万元,较年初增加127683万元;各项存款1274428万元,较年初增加42679万元。主要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标准,其中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6.59%,单一集团授信集中度14.27%,不良贷款率0.67%,拨备覆盖率371.31%,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307.68%,资本充足率14.17%,核心资本充足率13.10%,实现税后利润24157万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