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一个70岁的老头骑电动车把一位78岁的老太太(步行)撞成右腿骨折和大面积撕伤,交通事故书上判定老头付主要责任,反正老头就说没钱,他有三个女儿也不管,因为怕耽误治疗,我们将老太太送到医院治疗,做了一个手术后,采取保守治疗,期间那老头只来交付1000元就在也没有露面,打过电话也不来,就说没钱;现在回家休养,每周按时去医院进行复诊换药,半年后按恢复情况住院拆钢钉恢复,也不去交通队调解,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老头骑电动三轮,交通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老头承担主要责任,老太太是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