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04
其实这件事只体现这么多年来凤凰的其中一件,在凤凰黑社会多的是,抢老百姓地皮或强行买什么的。包括杀人,然后给点钱就了事的,这事多的不能在多。 但凤凰都把新闻消息封住了, 这次是因为死者是外地人,她家乡的领导要讨回个公道,开始找凤凰官员没用,凤凰官员还是乱搞验尸报告是假的,后来告到长沙,要求从新验才验出真的,这其实就是黑社会的混混和警察准备轮奸一名少女。少女死都不从,曾找借口跑出去两次都被抓回,无奈才跳楼自杀表示反抗。凤凰就是这么黑,这么混乱,这里搞旅游,其实景点卖票的钱基本上都是好多所谓的黑社会混混给包了。 这里就是穷人穷的开不了锅。富人,可以买好多房子。
第2个回答 2010-09-23
凤凰古城的治安确实很差,以前关于湖南的印象都停留在电视上的美好画面,今年五月全公司去了凤凰古城,在车上的时候,导游给我们讲起土匪的故事,我们都当作笑话,我们公司包了一个中型酒店,入住的时候,发现一至四楼们靠走廊的房间窗户是坏的,想着全公司的人都在楼上楼下住着,并没有在意,前三天也算其乐融融,走的头天晚上,我们交了所有的房费,准备第二天早上早上出发,结果在晚上,就是小偷关顾了我们的房间,从窗户不知道用什么工具勾走了我们的包和相机之类的东西,事后问过同事,几个事都说晚上窗户有呼呼啦啦的声音,当进大家太累了,没当回事,睡得很沉,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告诉他们时,谁知道,老板还有所谓的保安倒打一耙,比我们还凶,坚决说是我们内部人偷的,把我们气得半死,问他们有没有摄像头,他们说没有,我们问前台的小姑娘有没有外人进来,小姑娘也说没有,因为他们知道我们是第二天的火车,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说你们报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一会警察来了,只听见他们用方言说的,我们一句也听不懂,而且看得出他们很熟悉,如果要走正规程序,那就得先立案,这样的话肯定赶不上火车,想想来的时候兴高彩烈,走的时候如此委曲,对这个地方简直失望透了。后来一个朋友说她三次来凤凰,两次都丢东西了,一次在街上,一次在酒店。
所以,我想提醒想出去玩的朋友,最好不好一人独行,更不要轻易相信所谓朋友的朋友,因为在那些未知的地方,可能会有未知的危险。
第3个回答 2010-09-22
是真的,来源湖南省凤凰县政府门户网站
——————————————————
凤凰县 “9.4”案件事实真相
2010年9月4日下午7时许,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女青年跳楼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凤凰县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展开调查走访。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事件应该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2010年9月5日,县公安局成立“9.4“专案组展开侦察,9月8日案件已成功侦破,林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现将案件情况公布如下: 2010年9月4日,邱某和朋友候某、林某、杨某从吉首来到凤凰县游玩。4人到凤凰后,由林某在凤凰的朋友安排一起吃了午饭,席间几人喝了酒。饭后,邱某、候某、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等7人一起到“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到包厢后韩某邀约朋友龚某、徐某一起来玩。在唱歌过程中,杨某及隆某先行离开。邱某与候某等人在包厢内继续喝酒,而后,由林某等几人将邱某、候某送到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开了四间房休息。在房中,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经查,死者基本情况:邱某,女,16岁,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人。 本案涉案人员林某(男,40岁,凤凰县竿子坪乡人,在竿子坪修车)、王某(男,34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韩某(男,34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龚某(男,32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徐某(男,32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已涉嫌犯罪。9月8日,凤凰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凤凰县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正在有序处理善后工作。
凤凰县公安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4个回答 2010-10-01
应该是暴力强奸至死,丢下楼的,警察给家属看的监控录像是假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