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种类型的公司的区别如下:
1、母公司是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或者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公司;
2、子公司则是指全部股份或者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处于被控制、受支配地位的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子公司与母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二者的关系,实质上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指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规定,公司必须具有3个以上的分公司,才能称为“总公司”。
4、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需遵守总公司的章程,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则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拓展资料:(公司的含义及优点长处)
1、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2、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享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公司纷纷设立,按章程从事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4、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5、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6、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拓展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