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被判死刑后为什么会提起上诉?他真的认为还能改判吗?

如题所述

杀人犯被判死刑后,还有上诉的权利,为求生欲望,抓著最后一根稻草,希望能从死亡缝隙躲过一劫,孤注一掷。死到临头别无选择,在黑暗中看到一曙光明,就是法律给与的上诉机会,紧紧抓住或许有一线希望,改判为无期徒刑,让生命得以延续,就是最大的奢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杀人犯也是人,当然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无论杀人犯上诉的理由是否合情合理,对于杀人犯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明确规定,被告人不服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面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不能剥夺。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的是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因为人民法院认定的所有事实必须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而且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综合全案证据能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所以,司法实践中,很多杀人犯可能客观上恶贯满盈、作恶多端,但是因为无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依法仍然不能认定,当然不可能判处死刑。

所谓的杀人犯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都必死无疑

因为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致人死亡案的定罪量刑是有著严格区别的。相关条款如: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伤害致死,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也就是说一名杀人犯的杀人动机是否存在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说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这才是最为关键的。任何一名无视他人生命并肆意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杀人犯面对那不可抗拒的死亡(执行死刑)而产生极度恐惧的心理是毋庸置疑的。

即便是他们(死刑犯)明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不可饶恕,但他们依然也会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因为这是他们唯一求得继续生存的途径。

看似残忍至极的杀人犯他们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备受煎熬的

因为他是能所期盼的上诉请求只有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经上级法院依法终审裁定,认定该犯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而另一种结果:经上级法院依法终审裁定,决定对该犯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决定执行“死刑”的犯人将不再被押回看守所进行羁押。

因为一名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不但有著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也是较为复杂的。 如:验明正身之后为被执行人(死刑)解除手铐与脚镣均改为“法绳”所替代。然后可以与近亲属见上最后一面交代一些后事,同时也享有他人生中最后一顿餐饭的权利。

那么相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人就幸运的多了。这样的犯人接到终审裁定书之后则会被继续羁押看守所并等待被投入到“监狱”去接受劳动与思想改造。如果在监狱改造期间两年之内积极接受改造,严格监狱所制定的各项监规纪律争取立功表现(无二次犯罪)方可免除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我个人认为,之所以被判处死刑的犯人还会提出“上诉”请求完全是为了求生而进行的最后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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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16
杀人犯觉得自己罪不该死,想要去改变死刑的后果所以才会去上诉。他认为是可以改判的,因为杀人犯并没有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第2个回答  2022-05-16
这是因为杀人犯并不满足这样的审判结果,所以才会提起上诉;个人认为是不能够改判的,既然法院已经判处对方死刑了,说明证据确凿不会被改判的。
第3个回答  2022-05-16
因为想要通过这种办法避免死刑,大部分改判的可能性都是比较小的,但是仍然抱有着侥幸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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