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2、若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遗嘱人住地办理;
3、公证员受理遗嘱公证申请后,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资料;
4、审查合格后,公证员让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员颁发公证书。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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