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上门暴力讨债父子三人反击致一人死亡均获刑,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如题所述

两男子上门暴力讨债父子三人反击致一人死亡均获刑

“备好武器面对催债者,这该如何定性?”河北保定,范某和李某持长刀到郝某家讨债,遭到郝某和哥哥、父亲的持械反击,3人皆被范某砍伤,而李某也被郝某打死,本案做出了判决。

家住满城区的郝某在数年前曾向范某借了不少钱,但一直未还清。2020年8月15日凌晨,范某独自一人前往郝某家要钱。可让范某没想到的是,他在门口叫了郝某许多声,却一直没得到回应。于是,愤怒的他就捡起煤块,砸碎了郝家的玻璃。


接着,待郝某外出归家后看到一地的玻璃渣,就给范某打了电话。两人一通争吵后,范某叫上朋友李某,又从家里揣了一把长刀,再次往郝家而去。对此,郝某也不甘示弱。他叫来了自己的哥哥和父亲,三人从家里仓库内取出镐柄和标枪,等待着范某的到来。


双方见面,便开始大打出手。范某将郝某父子三人砍伤,自己也被郝某刺伤。他逃离现场后,李某紧跟撤离,但被郝某哥哥刺倒在地,父子几人将李某打死。对于此案,我们要就事论事。郝某欠债不还的行为的确违法,但这并不是范某持刀上门砍人,还不用为此担责的理由。


经事后鉴定,郝某和其父亲均被砍成了重伤二级,范某受了轻微伤。由于暴力讨债违法,且范某并不是为了杀人,故范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发后不久,范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且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故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对范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为何不构成正当防卫


如此看来,范某的行为性质比较简单。而网友们问最多的是郝某父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他们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法谚有云:“斗殴无防卫”。因此,范某和郝某之间是否构成相互斗殴,即他们在主观上是否故意伤害对方,就成了防卫与否的关键。

首先,郝某发现范某砸了自家的玻璃,就主动给对方打了电话。不过双方对通话内容各执一词,所以不能以通话内容,认定双方存在约架行为。


但是,在他们挂掉电话之后,范某回家准备了器械,而郝某也叫上家人准备“应战”。从该情况来看,不能排除他们通话时已约好要打斗的可能。此外,从案发现场的情况来看,双方各自成员均积极参与了打斗,且都为此受了不轻的伤,更不要说李某想跑没跑了,被打死在了现场。


由此可见,郝某等人在主观上也没想着点到为止。他们和范某一样,在主观上都持有伤人的故意。因此,综合以上情节来看,郝某一方的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也不构成防卫过当,而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最终,范某因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而在郝某等人的量刑上,由于范某先砸玻璃后约架属于“重大过错”,故父子三人中最重的被判了十年。总之,本案原本可以通过双方的进一步协商,实现“化干戈为玉帛”。但因双方的不理智,终致流血事件的发生。几个家庭也就这样被毁,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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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7
因为父子三个人是完全可以把这两个男子制衡的,看到这个男子被打晕的情况下,父子三人依然继续暴打这个男子,所以不算正当防卫。
第2个回答  2022-05-07
因为三个人打一个人肯定不是正当防卫,他们明摆着就是在欺负人,而且造成对方死亡期,死亡的程度非常残忍。
第3个回答  2022-05-07
这两个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并不能够认定为正当防卫,所以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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