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伤事故,至左手截肢。由于是个人私企,老板也没买工伤保险。所以面临一些解决工伤赔偿的事情,但个人对于工伤赔偿标准较为生疏。我想问:我若与老板解除劳务关系,我一次性得到什么方面的赔偿款项,是不是仅仅有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他们该怎么计算。还有,我的停工留薪有没有,截肢后我一直在家,未参加任何工作,应该有无薪资,该怎么算, 要赔偿几个月。最后,按照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请问我是按照温州市计算还是浙江省,分别是多少。 由于一只手打字不便,望给予帮助,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