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由于工伤事故,至左手截肢。由于是个人私企,老板也没买工伤保险。所以面临一些解决工伤赔偿的事情,但个人对于工伤赔偿标准较为生疏。我想问:我若与老板解除劳务关系,我一次性得到什么方面的赔偿款项,是不是仅仅有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他们该怎么计算。还有,我的停工留薪有没有,截肢后我一直在家,未参加任何工作,应该有无薪资,该怎么算, 要赔偿几个月。最后,按照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请问我是按照温州市计算还是浙江省,分别是多少。 由于一只手打字不便,望给予帮助,不胜感激。

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也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相关的赔偿费用由公司承担。治疗停工期间工资应照发。除了一些性补助外。还会有每月的工伤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会发放工资的一定比例。同时有扶养人,赡养人也会计算相应的费用。伤残比较严重,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丧失一定劳动能力。还有相应的补助。相关计算项及规则都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索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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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2
  【工伤处理程序】: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位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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