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当代文学”的提法,最早出现在50年代后期。虽然1959年“建国”十周年期间,文学界权威机构和批评家在描述1949年以来的大陆中国文学时,并没有使用这一概念,1960年的第三次全国文代会,“当代文学”也未见诸大会的报告和文件。但在上述的文章、报告①中,已使用了可与“当代文学”互相取代的用语,确立了为“当代文学”这一概念所内涵的分期方法②。最早使用“当代文学”这一概念的,是50年代后期文学研究机构和大学编写的文学史著作。从那时开始,“当代文学”作为与“现代文学”相衔接又相区别的文学分期概念得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