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一)青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区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核准,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3、调转档案,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4、办理落户,申请人员接到准予入户通知,到派出所办理青岛户籍即可。
(二)青岛人才落户办理所需条件以及资料
1、应届生落户
(1)落户条件:
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在3年派遣期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需要材料:
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或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人才集体户接收函、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2、青岛技工落户
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1)落户条件:
a、40周岁以下,具取得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b、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2)需要材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调入地落常住户口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携带子女落户或投靠父母落户)、其他所需证明。
其他所需证明说明:
a、要落户在自购房屋或承租公房的须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承租落户证明;
b、到配偶处落户的且配偶系单位集体户口的,须出具集体户所在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c、到配偶处落户的,配偶户口的户主为其他人的,须出具户主同意其落户证明;
d、随迁人员是配偶的需提供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职业证明或在本市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系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
e、如果随迁子女已成年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男大于22周岁,女
f、如随迁子女系城镇居民且16周岁以上的需出具子女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
g、如随迁子女在本市有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可不用出具失业证或失业证明;
h、如随迁子女为在校学生的,只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
i、如随迁子女为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
3、青岛毕业生落户
(1)落户条件:
派遣期内,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2)需要材料
市南分局打准迁入证所需材料:
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或者户口本原件、市南分局审批表、户口管理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者单位出具在青实际居住证明。
派出所落户所需材料:
户籍证明或者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三方协议原件、三方协议网上截图打印盖章、劳动合同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或者单位出具在青实际居住证明、2张1寸彩色白底照片、市南分局审批表盖章。
(3)落户流程
a、户口在学校:网签→改派(需要做改派的)→收集落户材料→派出所落户;
b、户口在山东家里:网签→改派(需要做改派的)→原户口所在派出所推送→收集落户材料→派出所落户;
c、户口在省外家里的:网签→改派(需要做改派的)→办理准迁入证→带准迁入证去原户口所在派出所换取户口迁移证→收集落户材料→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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