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月诗 闺怨诗 中国古代婚俗

咏月诗的分析 还有闺怨诗的分析 另外 再从诗经分析一下中国古代的婚俗

八月十五夜月 杜甫
满月飞明镜,归心折大刀。
转蓬行地远,攀桂仰天高。
水路疑霜雪,林栖见羽毛。
此时瞻白兔,直欲数秋毫。
宫词
  朱庆余
  寂寂花时闭院门,美人相并立琼轩。
  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
从古至今婚姻的习俗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仪礼·士昏礼》谓:“昏礼下达。”郑玄注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并且,“主人爵弁、 裳、缁 ,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载:“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晓即拂晓。此后相沿至今。

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态也很有讲究。据《吕氏春秋》记载:“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所谓“安矜烟视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烟视媚行,形容新妇之状态,可谓入微矣。然可意会,难以言诠。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反是则失身份。”

汉代结婚时,均以青布幔搭成帐篷,用以举行交拜之礼。《世说新语·假谲》篇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这种在青庐中成婚的习俗,一直沿续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多处提到。

又据史料记载,两汉之际,已经有了贺婚的习俗和新婚之夜听房的习俗。据《汉书·宣帝纪》记载:“五凤二年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的,就在于提倡老百姓在婚礼上设酒宴庆贺。又据《汉书·袁隗妻传》记载: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

隗又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问曰:“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 。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帐外听者为惭。

可证汉代已有听房的习俗。

另外,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据《礼·檀弓》记载: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乃哭于他室。”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婉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婉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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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7
1.咏月诗的分析
从咏月诗中,我们可以看到月亮有不少的别名、代称。最常见的有——月子:“月子纤纤云里见,吴江不尽莫湖来”(宋·汪元量:《湖州歌》);月牙:“别家六见月牙新,万里风霜老病身”(金·张澄:《和林秋日感怀寄张丈御史》) ;月魄:“日轮驻霜戈,月魄悬雕弓”(唐·高适:《塞下曲》);月轮:“昨夜风开露井桃,未央前殿月轮高”(唐·王昌龄:《春宫怨》);月桂:“长河上月桂,澄彩照高楼”(南朝·陈·张正见:《薄帷鉴明月》);桂魄:“不知桂魄今何在?应在吾家紫石屏”(宋·欧阳修:《中秋不见月问客》),等等。

咏月诗,大都着意描绘月亮的形状。在诗人们的笔下,新月是弯弯的,其形如玉钩:“玉钩斜傍画檐生,云匣初开一寸明”(唐·赵嘏:《新月》),“夜来江上如钩月,时有惊鱼掷浪声”(唐·崔道融:《秋霁》);其状如弯弓:“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真珠月似弓”(唐·白居易:《暮江吟》);其样像女子的眉毛:“凉月如眉挂柳湾,越中山色镜中看”(唐·戴叔伦:《兰溪棹歌》)。而满月则是圆圆的,李白的诗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古朗月行》),以“白玉盘”、“瑶台镜”状写月圆之形,且突出了月光的皎洁;苏轼的“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中秋月》),也是用玉盘比喻月亮,描绘颇为形象具体。

月亮皎洁明亮,这在咏月诗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的诗句“白日沦西阿,素月出东岭” (《杂诗》),著一 “素”字,直写月之皎洁明亮。唐代诗人王维的诗句“家住水东西,浣纱明月下”(《白石滩》),“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竹里馆》),李白的诗句“明月照我影.送我至郯溪”(《梦游天姥吟留别》),宋代诗人苏轼的诗句“杏花飞帘散余春,明月入户寻幽人”(《月夜与客饮杏花下》),都是以“明”字明言月之皎洁明亮。咏月诗中也有不少是借助于比喻、映衬手法描绘月之皎洁明亮的。南朝梁简文帝萧纲的“夜月似秋霜”(《玄圃纳凉》),唐代李白的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静夜思》),李益的“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夜上受降城闻笛》),这些都是以白雪比喻月亮的皎洁。赵嘏的“独上江楼思渺然,月光如水水如天”(《江楼感怀》),这是以清澈的江水与皎洁的月光相互映衬,突出月明。北朝诗人庾信的“山明疑有雪,岸白不关沙”(《舟中望月》),这是以雪的洁白、沙的反光映衬月光的皎洁明亮。而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句“独出前门望野田,月明荞麦花如雪”(《村夜》),以明月映照下的荞麦花白如雪来衬托月光的皎洁明亮,别有一番韵致。

2.闺怨诗的分析
古来闺怨诗词非常多,多以弃妇、思妇为主要描写对象,以伤春怀人为主题,剖析女子们在特定社会情态、生活遭遇下或悲悼、或悔恨、或失落、或惆怅的复杂心理状态。
��这首诗的作者王昌龄素以擅七绝闻名,有“诗中天子”之称。本诗采用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名为“闺怨”,却偏偏先铺排出一个不解世事无忧无虑的青春女儿形象。“凝妆”者,可以看出她在衣容修饰上花了是很花了一番工夫的,“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翠楼”者,古代富贵人家的居所外墙多以青色砖瓦装饰,既然有闲情逸致于大好春光里盛妆上翠楼,可见这个女子年纪尚轻,不曾经过生活的波折,更无须耽温饱之虞。
��那么作者是不是看走了眼,用错了主角呢?非也!原来是这女子一番登楼远眺惹出了事儿:游目瞩望,柳色萋萋。前年今日,我为君妻。去年今日,折柳雁离。今夕何夕,相隔千里。妾为蒲柳,茕茕何倚?君为我故,缰系功利。久不得归,痛悔无极!游蝶荡莺,君休轻取。妆楼绿窗,妾意依依。
��——从“不知愁”到“悔封侯”,变化如此微妙而突然,却又合情合理。诗人妙用比兴,通过细腻的心理描写,将美丽的春景添上了感伤的一笔,浅而不白,怨而不怒。读者通过诗作女主人公的一个小小的生活截面,不自禁的受到了感染,同样的黯然忧愁起来。
��幸好这女子既出身富贵,想必夫君亦会因家势得到稍许照顾,不至于在行役中备极辛苦。否则落得个“可怜无定河边骨,犹似春闺梦里人”的下场,我们的女主人公可不知要哭成什么了呢!

3.中国古代的婚俗
】《诗经》中的爱情诗一度被曲解,近来逐步恢复原貌。其中的婉转情韵,虽经千载如今读来仍有感于心,它反映出的当时婚俗与民俗也极具研究价值。  

  一、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嫁到男方,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取判妻人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社交活动。从(诗经)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卫风·氓》中,“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阁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这种观念只有在父系社会一夫一妻制确立时才可能产生。至于《邶风·柏舟》中“之死矢靡它”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动人心魄了。其《邺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编衣茶中,聊乐我员”,《唐风·羔裘》“岂无他人?维子之固”,无疑是一种与现代极为接近的专一爱情观。

二、婚礼制度 

  周代有一整套婚礼仪式。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包括:  

  (1)纳采。男家清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  

  (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 

  (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  

  (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笙,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幽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璃,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取妻如之何?必吉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关于这一点在以下还有叙述。

三、婚年与婚时  

  《周官》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越语》勾践法令则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七嫁。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极限,不可超过,可以嫁娶之年则为男十六、女十四。战乱过后需要多增人口时,婚年就早,过期不嫁娶还要受处罚。再来看(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土,迫其吉矣。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土,迫其今兮。摽有梅,顷筐暨之。求我庶土,造其谓之。”女子心情如此迫切,不能简单地以“有女怀春”来概括之了。 

  关于婚时也有规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浮杀止。”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媒氏)“仲春奔者不禁,盖以时过而犹不克昏,则必乏于财,故许其杀礼。”(吕思勉(先秦史))(氓)中诗句“匪我想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都要以雁为礼物,有说是取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象征阴阳和顺。也有说象征爱情忠贞。但我认为其初始来源还是与季节有关,以雁为礼则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正如吕思勉先生分析,秋末至春初是农闲时节,又因收成而有余财办婚礼。可见礼制不是凭空规定,而是与当时社会情况相适应的。这里补充一句,由古籍“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记载看,当时男女交际较自由,《诗经)中大量的情诗证实了这一点。从(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也可看出当时青年状况之一斑。当时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与后世礼教压制下的情况及今人的想象是不同的,子女也有一定自主权。繁复的婚礼意义在为当事男女作公证,确认将来的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是对双方的保护,无疑具有社会进步意义。这与后人臆想的是大相径庭的。 
第2个回答  2013-11-27
温庭筠的大多都是闺怨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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