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加重打击!疫情期间开“黑车”将按上线处罚!

如题所述

3月31日,为给清明假期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联合南明区交管部门,分别在次南门、花果园和沙冲路等路段设卡打击非法营运。

晚上8点30点左右,执法人员在次南门设卡检查时拦停了一辆共享汽车,执法人员朱书林介绍了该车的情况:“刚查到的是一辆共享电动汽车,乘客是从贵阳北站到咱们市区的一个旅馆,约定好了到达市区以后收取40元的车费。”

使用共享汽车从事非法营运是一种非常得不偿失的行为,一旦车辆被查扣,租赁平台会一直计费,直到车辆归还。除此之外,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61条规定,驾驶员还将面临1至5万的罚款。

晚上9点左右,赶到服务大楼卡点时,执法人员已经暂扣了一辆贵A牌照的嫌疑车和一辆违规经营的贵C牌照旅游包车。执法人员廖屹告诉记者:“我们查到这个车的时候是在火车站体育馆附近,车上有一名女性乘客,准备从体育馆到遵义马家湾,收费为80元一人,该车属于没有包车牌,线路牌也过期了,只到3月26日,这种情况属于未持有效包车牌的事项从事营运,应处以1000到3000元的处罚。”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大队长刘祥龙表示,为了进一步提高对非法营运行为在疫情期间的震慑力度,主管部门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全部按照上线进行处理。在此也告诫准备从事或者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不要为了你们一时的利益而置广大群众的安全于不顾,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因为他们没有办法给你们带来安全上的保障。

据了解,当晚的执法行动,南明大队共检查80多台可疑车辆,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台,违规旅游包车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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