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也是有机会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双方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裁判,判决子女的抚养关系。起诉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健康,那么得到法院支持的几率就比较大。比如证明现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或者对子女有虐待行为的,或者是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影响的行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