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可以要补偿。
自留地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根据1962年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当时由生产大队或生产小组划出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给社员家庭作为自留地,长期不变,用于开展家庭副业生产。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尊重农民的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也就是说,即使户口迁出,农户对农村土地的相关权益不变,土地征收,自然能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