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医学会鉴定不公正,能否到外省进行省级医疗鉴定,而不在本省进行省级医疗鉴定。另外市医学会初次

市医学会进行了初次鉴定,但鉴定结果与事实完全不否,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能否不在本省进行省级医疗鉴定,而到外省进行省级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中华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如果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向原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坚定申请。可以请外省专家,外省医学会一般不会受理。除非“必要时、疑难、复杂”,其他一般不请中华医学会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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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4
只能在本省进行省级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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