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会为什么对服过刑的人要终生打击?

如题所述

人们谈到具体问题往往动辄讲人类尊严与道义,先把自己的观念先入为主,比如认定同态复仇是不道德的,这不一定是错的,但这本身并不是你个人根据实际得出的,也不是你经过怀疑所确定的,说到同态复仇,往往首先认为它落后了,而不是想它有没有实践的价值。

假设一个罪犯确定地可以通过刑罚完全改造自己,从而通过其自我救赎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看上去的确美好

但是我们的社会从来不是这么宽容,你也不能指责这种不宽容,哪怕确定一个人真诚悔改不会再犯,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感情也必须得到补偿,否则社会的稳定因素会直接“被不稳定”,白社会所做不到的自然有黑社会来填补。这种补偿往往直接来自于刑罚,简单来说就是复仇。在社会发展条件跟不上的现阶段,美好的设想带来的是互损而不是理想的大同。

所以目前的刑罚如死刑,一是威慑潜在破坏分子,二是补偿受害者心理,三是教化功能(教化功能可以说是对现在社会发展不全面不充分不能有效的满足人民的一种亡羊补牢式的补救)因此从遏制犯罪上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坚持社会发展为人的发展服务的道路。

所以我的结论刑罚如死刑,首先是一种变相的同态复仇,一次案件中考虑的是社会受害者施害者三位一体的利益最大化,更是在全局上以最小的代价维护秩序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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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3
这就是所谓的弊端了,他们既然已经服刑完毕了,那么这个社会给他们的待遇也应该是平等的,如果不待遇的话,说明我们还有待进步
第2个回答  2020-10-13
现在社会也并没有对服过刑出狱的这些人终生打击,而是通过各种途径,安置他们就业
第3个回答  2020-10-13
这个没有吧,我们现在不是强调吗?犯罪了是犯罪,犯罪之后改过了,就是正常的公民,我们要对他平等的对待吗?但是这个社会主要还是因为过去的事情让人害怕罢了
第4个回答  2020-10-13
可能是因为对于这种人,我们说他们的三观是有问题的,他们走入歧路了,所以这种人是不稳定的,是有威胁的,对我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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