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因我们的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自然熄火,油冻住了不能发动,停靠在行车道靠右方向,当时开着双闪灯,放着三角警示架但不足十米,我们用喷灯烤油箱但不起作用就放弃,然后我们俩人就上驾驶室打电话求救家里来拖车,前后半小时左右的时间,这时后面来了一辆大货车追尾,造成后车司机当场死亡,现场没有发现刹车痕迹并且他的驾驶室和我们的后车箱撞成正对方向,我们货车也被向前撞动了50米远,我和副驾驶员没有受伤,请问:这次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应该怎么划分?特急,谢谢。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如何划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追尾是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很多网友都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责任会怎样划分,在这里需要先要给大家解释一个误区,单凭事故一方的某一个行为,是无法判断责任如何划分的,责任的划分需要交通部门根据双方的行为和过错以及当时的路况来综合判定,哪一方的过错更严重,哪一方的责任就会更大一些,反之,如果没有过错也就不需要在事故中承担责任。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一方无责一方全责。第二,一方主责一方次责。第三,双方同等责任。第四,责任无法划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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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定为主次责任,即后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你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在本起交通事故中,你车辆在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警请求救助,半个小时的时间不短了,如果你及时报警也许会避免这起交通事故,同时也未按规定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不足10米的距离根本起不到警告作用,如果放置在150米以外,本起事故可能会避免。
所以事故责任至少是主次责任。
如果你占用车道过多,很可能定为同等责任。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乐途旅游问问 http://my.lotour.com/ask/AskTopicInfo.aspx?id=3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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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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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29
在高速公路上,前车被后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前车被撞致变道,后车逃逸。前车忘记摆放三角架警示。随后又有第二、第三辆车相继碰撞前车。责任如何认定?
第4个回答  2021-01-02

高速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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