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二、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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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户口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房屋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
收入证明: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国家实行公租房的目的在于对急需房屋居住但又无法购买的人群,公租房可以有效解决他们的住房需求。但在由于公租房的申请规定以及需要入住的人群数量多,所以暂时也是无法保证所有人员都可以申请到公租房,但符合北京市公租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