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全面下调

如题所述

自2008年4月1日起,中国的手机漫游费有了重大调整。北京的两大运营商,中国移动的动感地带和中国联通的新势力用户,其漫游费用已经按照新的标准收取,即拨打0.6元/分钟,接听0.4元/分钟。此前,江苏、上海等地的运营商也响应了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的通知,于4月1日之前降低了漫游费。


北京移动和联通的其他品牌漫游费在2月29日也进行了下调,动感地带和新势力用户不再额外收取拨打国内长途的长途费。对于已办理漫游优惠计划的用户,他们将享受到月功能费1元/月和国内漫游通话费0.39元/分钟的优惠。联通新势力用户也开始执行新的漫游费标准。


这一变动源于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知,要求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运营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表示,由于时间紧迫,可能在一些地区存在实施困难。然而,2月28日,两部委再次发布批复,强调新漫游资费上限标准应自3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梳理等问题,允许部分地区推迟,但最迟不得晚于4月1日。


此次手机漫游费的全面下调,无疑为长途旅行和商务人士带来了实惠,降低了他们在异地通话的成本,体现了政府对通信费用的调控和民众需求的关注。运营商们也在积极应对调整,确保服务质量。
扩展资料

手机漫游费是指将(手机号码)带出手机(号码)的归属地使用,而向运营商缴付的一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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