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上、下各有利弊,理由如下:
在下,主要表现在对设计和施工有利。多功能厅活荷载大,建筑空间大,一定程度上造成
结构设计上的不规则和结构变形上的不协调,一般须避免;多功能厅使用期间人员密集,置于较高楼层火灾期间疏散难度更大;多功能厅一般层高较高,装饰较为复杂,各专业穿插配合多,施工难度稍大且材料运输量较大。
从房间的使用频率和使用方便角度考虑:如果使用频繁可放在中间楼层,以使各部门的行走距离平均,也不至于人流汇集和疏散时太集中。如使用率低可置于高层。如外来人员使用较多可置于底层,避免使用期间影响楼上部门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