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2017版)对语言能力的定义,强调了其在社会情境中的应用,突出了语言传递信息的功能。离开了具体的社会情境,语言仅是一套符号,其表层意思也难以传达。因此,语言能力是基于具体情境而言的。
语言能力的具体表现包括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其显性行为体现为听、说、读、看、写。其中,听、读、看是信息的输入途径,而说、写则是信息的输出途径。相较于2003年的课程标准,2017版标准更强调在语境下运用语言知识,通过获取信息、吸收信息、综合信息和传递信息,同时引入了多模态语篇的概念,包括口语、书面语、新媒体等多种语篇类型,以及各种文体。
在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两端,语言能力通过语言技能表现得较为明显,但在信息输入与信息输出的中间部分,语言能力的表现更多是隐性的。信息的吸取和综合是理解能力的关键,而信息的处理和生成则是表达能力的关键。这需要通过回忆、总结、概括、分类等心智活动来理解信息,通过归纳、演绎、应用等处理信息,通过比较、综合、建构、创新等生成信息。从这个角度看,语言能力不仅是语言技能的体现,也是心智水平的展现。
最后,“语言意识和语感”也是语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意识涵盖了对语言形式、意义、社会功能以及学习语言对个人和国家发展的意义等方面的认识。而语感则是通过大量接触和使用语言而形成的。因此,教师在帮助学生发展语言能力的过程中,应采用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帮助学生构建语言意识,形成良好的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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