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以单位没给劳动者买社保为由,提出离职,需要30天的提前通知吗?

实际情况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就走了 ,那劳动者属于强行离职吗,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麻烦给下相关的法律条文。谢谢

你好


不需要,单位没有买社保,劳动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追问

劳动者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就走了 ,那劳动者属于强行离职吗

追答

建议不要这么做,你可以以单位没签社保而解除合同(当然说明当天走都行,关键是有这样说),但说都不说真走了对你不利。

追问

明白,那你认为案例中劳动者与单位他们存在哪些违反劳动法的

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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