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买房政策

2021年海南买房政策

海南买房政策如下:
1、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2、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再行转让,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海南买房需要注意如下几个情况:
1、海南买房要注意选定目标,进行实地考察,一定要现场考查周边设施的一些小区景观、会所、绿化等;
2、海南买房要注意房屋质量,即使价格再便宜、朝向再理想质量不好,居住以后都会给自己生活带来诸多烦恼;
3、海南买房时签订认购书时应该注意看清认购书基本条款要约定详细,应当对所要购买房屋的主要情况在认购书中予以约定,购房人一定要谨慎签订定金条款,条款内容的约定要合法有效,应要求开发商提供作为正式签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要了解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
4、海南买房要注意签订合同时,产证的日期等参数、公摊面积、严审五证、注意物业管理公约和责任范围,注意书面通知的说明、注意所售房屋的抵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第四条 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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