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子女上学补助申请怎么写

如题所述

申请人携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籍证明、低保(低边)证,成人教育毕业证明、奖励证书、学费、校内住宿费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去填写申请表。
补助申请:国家对于有困难的家庭的子女进行学业上的支持的机会。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1,残疾学生或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教育的,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就学补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初中及以下、高中教育的,每生每学年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的就学补助。
2,残疾学生或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0元就学补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5000元就学补助。残疾人参加成人高考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助学补助10000元。
3,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学生在区外接受特殊教育的,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就学补助。
4,残疾学生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自强奖学金,同一学年获多项荣誉证书的按最高等次奖励。
5,残疾学生和低保(低边)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对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扣除原有就学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给予全额补助,每学年限额30000元。
二,申报程序
每年10月底前,申请人申报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补助、残疾人成人教育及自强奖学金补助、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差额补助,申请人携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籍证明、低保(低边)证,成人教育毕业证明、奖励证书、学费、校内住宿费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杭州市滨江区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及奖励审批表》,经社区调查,街道残联核实,报区残联认定审批后,再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第三十四条: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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