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23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共二百卷,记载了唐朝近三百年间史事。以下为《新唐书》卷二十七上 志第十七上的一部分,具体内容请购买正版书籍以获得完整阅读体验。
州刺史(景龙三年,刺史加置佐史,名检校,同大郡。其下省赞务官。神龙元年,复给判司。开元二年,制采访处置使,每使亦置判官。三年,十二使皆增给判官。五年,诏先置判官者并停。初,上元二年制,刺史视上州七十石,至大历十年定著。凡上考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岁终殿最。采访使朝觐,录所部政殿以闻。)
采访处置使(开元十八年,以尚书省诸司郎官不厘务,乃以中朝臣为诸道采访处置使,品秩皆高于诸使。)
防御使(景云二年,以贺州为桂州都督府,置防御使。至德二载十二月,京兆、蒲、同、华皆置防御使。初置防御使,皆带本州刺史,品秩视上州司马,此防御之名也。)
团练使(天宝末始置。)
防御守捉使
都团练经略使
都防御使
都团练使(亦天宝末置。)
防御使
兵马防御使(亦天宝时置。)
防御副使
兵马副防御使
防御判官
团练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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