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欠费补缴后多久可以正常使用

医保欠费补缴后多久可以正常使用

医保欠费补缴后使用时间具体如下:
1、断交三个月以内正常缴费后,第二个月即可使用;
2、断交三个月(含)需要连续缴满六个月才能正常使用。
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参保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应当以全体在职人员为整体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以上年度该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缴纳0.5%。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停保和人员变更手续。
参保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单位负担,也可以经参保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约定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比例。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统一缴交,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收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交。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基础上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开始因病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支付70%。
2、参保人员停止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欠费后,补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同时补付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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