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杂谈:天地一指 万物一马

如题所述

庄子在《齐物论》中说:“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这番话很令人挠头,庄子说的啥意思呢?要理解这段话的含义,首先要搞清楚马之非马与指之非指的意思。

首先谈谈马之非马。这个理论来自于公孙龙子。公孙龙是战国时期名家的著名代表人物,马之非马论最完整的论述来自于他。他说:“马者,所以名形也;白者,所以名色也。名形者非名色也。故曰:白马非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马故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由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以马喻马之非马”就是指白马非马论。公孙龙是怎样论述的呢?他说,马,是用来命名马的形体的;白,是用来命名物体的颜色的。用来命名形体的名称不是用来命名颜色的名称,二者是不同的,所以说:白马不是马。如果找马,黄马、黑马都是马,找白马,而黄马、黑马不是白马。黄马、黑马是一类,可以说它是马,而不可以说是白马,所以,白马不是马是非常明确的。马,如果不看颜色,黄马、黑马都是马。而白马是有颜色的马,而黄马、黑马是不看颜色的马,所以,只能白马才能对应白马。不看颜色,并不是说没有颜色。所以说:白马非马。马因为有白颜色,所以叫白马。如果马没有颜色,马就是马,哪有什么白呢?所以,白是颜色,不是马。白马是白色加上马,马加上白色,所以说,白马不是马。

公孙龙这番论证,把人的脑子都绕晕了,这与汉字的特点有关。“是”这个词,有“等于”或“属于”的意思,区分“是”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就很容易明白了。

白马非马,字面意思白马不是马,如果理解成白马不属于马,就不对了,应该是白马不等于马,这样理解就通了。白马是白颜色的马,它属于马的这个物种,但它不等于马,因为马还包括黄马、黑马。

公孙龙更进一步,白是表示颜色的,而马是表示形体的,所以,白不是马,那么,白马当然不是马。因为马表示的是形,而白马表示的是白色的马,白色的马有形有色,当然不是只有形的马。

为什么说黄马、黑马是马呢?因为黄马、黑马是去其色,也就是不看它们的颜色,只看它们的形体,所以黄马、黑马是马。读者会说,那么,白马不可以不看它的色,只看它的形吗?当然可以,当这样看时,白马也是马。但公孙龙强调,他所谓的白马,是取颜色的,强调的是有白色颜色的马,所以,白马不是马。

公孙龙这么一说,无懈可击,完全有道理。

那么指之非指是什么意思呢?公孙龙《非指论》有点长,而且也非常难读,我就简单讲讲大意:指,是指物命名的意思,天下的物体如果没有被命名,那么,具体的物就难以被人类区分认识,为了区分认识万物,必须给物以名。那么,被命名的物与物的名是一样的吗?当然不是一样的。指之非指就是这个意思:名与实际的物不是一回事。这也很有道理。

那么,本文开头引用庄子之言,显然是对公孙龙白马非马论与指非指论的评判。

可能我们会认为,庄子批评了公孙龙,但如果仔细阅读,还真不是批评那么简单,庄子并不认为公孙龙的观点错了,而是把公孙龙的观点进行了改造和升华。

庄子这番话的意思是说,从白马的概念出发来说明白马不属于马,不如从非白马的角度出发来说明白马不属于马。从指名的角度出发,来说明指物之名不是所指之物,不如从非指名的角度出发,来说明指物之名不是所指之物。天地不过是一马,万物不过是一指。

这还是难以理解,且再言之。

所谓的“非马”,就是非白马,在白马非马的论说中,非白马的对应物是马,非白马的角度就是马的角度。马是个共像,一个集合名词,所有的白马、黄马、黑马都属于马。同理,所谓的“非指”,就是没有指名,在指之非指的论说中,非指对应的是所指之物,所指之物也是个共像,一个集合名词,所有可以指名的物都可以纳入这个范围。也就是说,庄子认为,白马不等于马,指物之名不同于所指之物,强调的是白马与马的区别和名与实的区别。但如果陷入分的思辩当中,就会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终究沦为诡辩而无所得。庄子认为应该从整体中去把握个体。当说白马不等于马时,不如说马是一个整体概念,白马不等于马但属于马;当说指物之名(名)不同于所指之物(实)时,不如说所指之名与所指之物虽然不同,但名与实指的是同一个物。庄子强调的是从整体的角度来把握事物。

这个整体,当然是道。所以,庄子接着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可乎可,不可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从分的角度看,你说万物然,它就然,因为万物都有然的部分,你说不然,它就不然,因为万物都有不然的部分。你说万物可,它就可,因为万物都有可的部分,你说不可,它就不可,因为万物都有不可的部分。就像牛可以耕田,却捉不了老鼠,惠施的大葫芦不可以装水,却可以做腰舟。所以细小的草茎和高大的庭柱,丑陋的癞头和美丽的西施,包括恢恑憰怪的各种事物,从“道”的观点看它们都是相通而浑然一体的。

把物分开,从可的一面看,它成了,从不可的一面看,它就毁了。它的某一面成了,另一面就毁了。不要以成与毁的观念看万物,万物就回复到它本来的本性具足的状态。

万物本来就本性具足,当说“万物就回复到它本来的本性具足的状态”,不过是说,人的活动回到“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的与天地并生、与万物合一的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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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04
以大拇指来说明大拇指不是手指,不如以非大拇指(如其他手指,食指、中指等)来说明大拇指不是手指;以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以非白马(如黑马等)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从道通为一的角度来看),天地就是“一指”,万物就是“一马”。参见珞石2023《庄子告诉你人生真相之十五(指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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