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向劳动局起诉有用吗

如题所述

老板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有用吗?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发工资,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和老板谈判;
2.向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也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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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8
老板拖欠工资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告他是有效的,该部门会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22-01-18
劳动局早已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称人社局,你投诉单位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当然有用啊

回答

可以。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更多3条

欠了多少
第3个回答  2022-01-18
老板拖欠工资,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上诉,在法院判决后,老板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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