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开过的普通发票,客户丢失了客户联,来要我们第一联,复印加盖公章发给他们,这样的情况可以给吗?

如题,我们是个体户,对方是有限公司,三年前开过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时也把发票寄给他们了,三年来我们之间仅有这一笔交易,而且金额很小只有三千多元(我们个体户开普票有免费额度,也不用交税)两年前让我们把第一联和第四联盖章拍照微信发给他们,我们配合了,可是最近客户打电话来说他们搬家把他们那一联发票弄丢了,又让我们把我们存根的发票复印加盖公章发给他们,感觉哪里不对,普票只能用来记账,如果他们是用来记账,三年前就应该做账做好了啊,难道三年还没做好?用来抵税也不可能啊,因为不是专票,搞不懂他们想干什么,所以来求教各位

这种情况,要客户发个说明情况的函,加盖他们的公章寄过来留存,然后把发票存根复印一下,在上面注明,只是证明,某年某月与对方发生过一笔业务,然后盖上章就可以了。
这只是证明与他们三年前发生过这么一笔业务,并且这笔业务也确实发生过。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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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1
可以给的。现在发票丢失管理做出了新的规定,发票丢失的话,可以拿第一联的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公章,可以入账进行抵扣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31
只要你们是长期合作关系,而且对方拿着发票不是干没有用的当然可以给,就是发票丢了补个发票而已,不用担惊受怕,只不过补发票是得重新缴纳税款的,你们协商好了谁出钱就行。
第3个回答  2021-08-31
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曾经有过的财务往来,只是开个复印件,加盖公章,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不必过于担心。
第4个回答  2021-08-31
这种事情一定不能管,直接告诉他,你们手中也没有底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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