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自然是自作自受啊,网上恋爱虽然有成功的,但是凭啥你发个照片就给你5200元?而且女方能上网就是成年人了,自己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结果被对方敲诈,这不是自己自食其果?
一、女方是成年人,应该知晓网恋有风险。能自己上网跟对方网恋,那么自然就说明女子已经是成年人了,而且还懂得上网,那么自然就会知道很多人网恋被骗的事情,而且也知道网上恋爱不靠谱。
那么为啥女子还一头栽了进去,然后还跟对方处男女朋友?说白了就是想得太美好,总以为自己魅力无边,别人都为自己倾倒了,然后就拍了不可言喻的照片。
所以作为成年人在明知道有风险的情况下,还被对方敲诈勒索,只能说明她是自作自受了,毕竟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不懂得保护自己。
二、为了钱给对方拍照然后被敲诈,只能说女方自食其果。女子为啥要给对方拍照呢?其实就是为了对方那句“拍了就给5200元”,女子于是就动心给对方拍了,说白了,女子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钱,所以如果不是被骗的话,那么男子是不是就成了冤大头。
只不过后来男子敲诈她了,然后我们就觉得男子可恶了,但若男子没敲诈的举动,那么是否剧本就会演变成痴情男子为网恋女友投入xx万,只为赢得其芳心。
所以女子也是太过于想当然了,为了钱然后就拍了那种照片,要说是奔着恋爱去的,自然不会为了钱给对方拍照,自然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了。
可见女子出发点也并不是为了爱情,纯粹是奔着钱去的,所以才会有了被骗的事情,从这点来说的话,女子也纯粹是自作自受而已,毕竟她的最初动机也不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