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2号)的通知网页链接的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当过7年兵,退役后打架做了一年牢(被判处刑事处罚),国家现在不会对于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发放和悬挂“光荣之家”匾牌的。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的,现役军人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