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4-24
按你提问的顺序来回复你:
第一个问题:一年无签劳动合同(期间是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1日),本来《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就是本来应该从2008年9月1日开始的,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你已经不能再获得双倍工资。
第二个问题:第一年没有购买社保,同样的问题,超过仲裁时效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有劳动报酬的争议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第三个问题:现在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你要保留好,那可是证据,证明是企业解除你的。解除合同要按实际工龄,现在你工作了二年,至少支付你二个月补偿金,同时如果收到通知书,就要办理离职的话,那还要额外支付一个工资的代通知金。(还有一个关健,如果是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二个月的补偿金是加倍支付的,那就是四个月了,加上代通知金,总共是五个月工资)参考法律: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第2个回答 2020-04-19
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张的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20-04-17
1
两个月工资补偿
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资金
津贴及补贴
按双倍标准赔偿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
还要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3
补交以前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