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汉字的书法四体

我国汉字的书法四体

书法四体
是指“正”“草”“隶”“篆”
正书不仅指楷书,还指魏碑。草书则指以张旭、怀素等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还指比狂草规范一些的草书,称小草,以唐代孙过庭的《书谱》为之代表。另外,还有一种隶书的急写,称为章草。 介于草正之间的则是行书。隶书产生于秦末汉初,开始主要用于抄写公文,以求简便,后来也用于书写碑刻与摩崖石刻。 篆书则是甲骨、钟鼎、石鼓及小篆的总称。

此外还有书法六体的说法

《书法六体》是2008年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樊中岳。内容简介 本字典所收3500字是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委1988年3月发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而来。字典以笔画顺序排列,每字分别用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金文(无金文空缺)六种书体书写。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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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3
解答
我国汉字书法四体:
真、草、
隶、篆
第2个回答  2017-01-13
隶、楷、行、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