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么?

朋友的工人,在上班路上病死,没给工人保险,现在工人家属跟我朋友要80万,应该如何解决???

如果是到了厂里大院或者在厂里的专用通勤车上,可以视为岗前的预备性工作中,突发疾病而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如果没有到厂里(也不是坐厂里的专用通勤车)而在路上突发病死亡的,不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追问

不在厂里,也不是在通勤车上,公司没有给上保险,这种情况,我们公司要如何处理?

追答

这属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待遇)的待遇,此待遇的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你可以查一下你所在地的标准,在黑龙江省的企业员工是两项待遇共计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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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8
工人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要在工作时间(本案实际没有满足这个条件)、工作地点(本案实际也没有满足这个条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为该工人缴纳了社会保险的,那么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该工人缴纳了社会保险的,那么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2个回答  2020-12-25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去世,算工伤吗?这几点你务必要了解!

第3个回答  2021-06-04
工人生病去医院死亡的跟厂里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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