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主同电瓶车碰撞,对方轻伤,所有药费我己付,现对方要求住院,医院方称住院指标不明确,然后和对方商量周一到交警对划责,对方要求我方给1200元,不给就不去。
1.对方一直不配合,我就无法结案吗?
2.我的车子要怎么才能提得出来
谢谢大家 ,其实不是我不给那个1200元,首先是对方是喝酒骑电瓶车,车速比我25马的都快,横冲直闯的,我来不及刹车踩撞上去的,对方真的是轻伤,就破皮了,在医院的时候说脚动不了啊什么的,医生都说没事情,完全是自己不想动啊-_-~这是医生说的哈。我现在马上去交警局,先看看怎么说,回来了给大家分,真的谢谢大家了~
交通事故后,可以提车的情况: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车辆的提取期限在对方没有进行财产保全的前提下最长不超过六十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交通事故后,以下情况下可以提车:
1、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有调解和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一方诉讼解决。
2、事故车辆一般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放车。除非对方提出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参考资料
交通事故后,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车.爱问知识人[引用时间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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